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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防消息

  • 114/10/15
    社會住宅招租資訊

    一、中央社宅申辦應備文件
    二、中央社宅招租線上申請操作懶人包
    三、桃園市桃園區「慈文安居」社會住宅招租公告及申請須知
    四、臺南市東區「新都安居A」社會住宅招租公告及申請須知
    五、臺北市文山區「自慢藏」社會住宅招租公告及申請須知
    六、新北市三重區「富貴好室」社會住宅招租公告及申請須知
    七、高雄市三民區「美都安居、明仁好室」社會住宅招租公告及申請須知
    八、高雄市鳳山區「鳳城安居A、鳳松安居」社會住宅招租公告及申請須知


    (以上均為社會住宅招租資訊)
    資料提供單位:政治作戰局軍眷服務處

  • 114/10/03
    行政院新聞傳播處「好孕三方案」政策說明資料

   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(18)日於行政院會聽取勞動部及衛生福利部「因應少子女化對策:好孕三方案—擴大生育補助、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3.0及醫療性生育保存補助」報告後表示,為落實賴清德總統國家希望工程「0-6歲國家一起養2.0」政策,政府積極推動各項政策,從各個面向結合公私機構與企業,配置資源與支持措施,給育兒家庭最大支持。


    卓院長說明,政府在「因應少子女化對策計畫2.0」中,推出3項精進措施,包含2項既有措施加碼升級、1項全新方案,包括:自明(115)年1月1日起,擴大生育補助,在既有社會保險給付之外,再加上公務預算補足差額,讓每胎的補助均達到10萬元;未參加社會保險的女性國人或外國籍配偶生育本國籍新生兒,基於福利服務公平原則,也將補助10萬元。


    卓院長進一步表示,自本(114)年11月1日起,實施「試管嬰兒補助方案3.0」,調高39歲以下不孕夫妻首次申請之第1次補助金額,由現行10萬元調高至最高15萬元,對於各胎之第2、3次療程補助,由現行6萬元增加至最高10萬元。此外,39歲至未滿45歲之間不孕夫妻,首次申請第一次補助金額,由現行10萬元調高至13萬元,對於各胎之第2、3次療程補助,由現行6萬元增加至最高8萬元。低收及中低收入戶不分年齡及胎次,均補助15萬元。


    卓院長指出,最後一項精進措施是今年9月1日開始實施醫療性生育保存補助試辦方案,減輕其取卵(精)療程的經濟負擔,取卵最高7萬元/次補助,取精最高8千元/次補助,以此政策支持與協助癌友保留未來生育的希望。


    卓院長請勞動部、衛生福利部、農業部、本院人事行政總處及國防部持續通力合作,加速完成相關法制及行政準備作業,同時也請各地方政府及民間企業,以更多元的支持措施,營造育兒友善的社會環境。

    好孕三方案

  • 114/09/30
    國防部軍備局光華營區等五處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113學年度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查核報告

    1.依據「非營利幼兒園會計財務及經費處理注意事項」—委託單位或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應依本辦法第二十五條第四項規定,於11月30日前,公告各園財務資訊於其公開之資訊網站,並應函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。
    2.本局辦理光華營區等五處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,均已完成113學年度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查核報告,並依上述規定公告於本部公開之資訊網站,以供閱覽。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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